都来读

第十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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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粒愣住,等等,究竟是什么剧情才需要用到野外生存的经验?

为何她有一种入坑的感觉。

导演虽然有意用他,但实在是太过嫌弃她的造型,但有个人很兴奋地说:“是她,她就是我理想中的女主!”

“我?女主?”谷粒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,莫不是在驴她?她以为他们找的是配角,她一个尚未拥有任何演艺经验的新人第一次就出演女主,确定?

说话的男人穿着羊羔毛皮袄,马丁靴和皮裤独树一帜,再一细看,脖子上耀眼的金色卡地亚若隐若现,手指上的戒指更是将人晃花眼,土豪的品味完爆全场。

导演看看男人,又看看谷粒,哈哈大笑,“别说,你们两这打扮蛮配的,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小妹妹了?”

谷粒闻言看看自己怪异的打扮,也没有资格说人家品味差。

眼前这个男人别看他打扮可笑,但是他在乐坛上是首屈一指的天王。在谷粒还不知道微博是什么的时候,这个男人就已经开始玩摇滚,最后梅花香自苦寒来,最终彻底征服乐坛,一度创下唱片的销售奇迹,各类大奖拿到手软。

就是这么一个人,因为小时候穷怕了,经历过各种流浪,听说曾经被父母扔到深山老林中过了三天三夜才被找到,所以长大以后习惯从各种极限运动中找灵感,谷粒头皮发麻,不会是真的要拍野外生存吧。

宋天王恨不得全世界知道他有钱,就连有一次他投资经营的服装品牌因为管理疏忽的问题,被海关罚款,对他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,他还特意写了一首歌装比,歌词大意:我就是赚得多,不服你来打我呀。

可见宋琰其人,堪称炫富界的独孤求败。

而这次的网剧,就是以他为原型,拍他的奋斗之路,女主不需要演技派,美就行了。谷粒美是真的美的,打扮俗气也是真俗气,但是意外符合宋琰的要求,他的记忆里,那个给过他帮助的女人就应该是这样,不需要太规矩,不需要迎合世俗的审美,化妆穿衣,乱七八糟的也可以。

只有这样的女人,才配称作他宋琰的梦中情人。

这部网剧宋琰这个炫富狂魔也有份投资,他都拍板了,导演当然没话说,导演从前作品的风格就各种放荡不羁,剧组里已经是群魔乱舞,也不在乎多一个妖冶的女主。

所以这次谢予琳给她的打扮,可谓是歪打正着。

导演姓章,名元泰,章导问她:“你会什么乐器?”

谷粒想了一下,“爵士鼓。”

导演点头,“可以,你明天来试戏,我们给你准备道具。”

谷粒不甚欢喜,连连点头称是。

人往往就是这样,送上门来的不屑一顾,被人拿走了又心有不甘,殷可人就是这样,作,傲气,看到谷粒一群人聊得开心,她气愤地问经纪人,“你去打听他们定了谁做女主回来报告给我。”

话刚落音,殷可人又拉住经纪人,“不,你不用打听了,你直接去告诉他们,我同意女主角的邀请,我要参演。”

她笃定又轻蔑地看了谷粒的方向一眼,冷哼从鼻腔里发出。

与张扬的性格恰恰相反,宋琰长相清秀,一张娃娃脸,帅的不如言亦初明显,但是一头栗色的爆炸卷毛也很是惹人注目,他撇开一群人向谷粒伸出手,“谷小姐,不知我可否有幸请你跳一支舞。”

此时舞池中起舞的男女三三两两,小提琴风琴音声悠扬,明快的舞曲让人跃跃欲试。

谷粒推拒,“我恐怕跳不好。”

“怕什么,来吧。”宋琰再三邀请。

宋琰牵住谷粒的手,把她往舞池中央带去,一曲毕,谷粒没想到有一天她也会成为宴会的热门舞伴,一只手伸到谷粒面前,“我可有幸也请谷小姐跳一支舞。”

谷粒惊讶地抬头一看,她已经被言亦初抓住了手。言亦初的个子实在太高了,就算谷粒穿了高跟鞋,头顶也才勉勉强强擦过他的下巴,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。小时候应该吃了不少金坷垃吧。

音乐响起,是经典的阿根廷舞曲《porunacabeza》,若论探戈舞的经典片段,那么《闻香识女人》是再典型不过了。

“探戈里面不存在错误,它和人生不同。踏错了,就继续,正因为它如此简单,才备受推崇。”言亦初盯着她的眼睛说。

言亦初虽然周身散发着冷气,如一尊金刚怒目,但磁性的声音似乎带着蛊惑。

谷粒挑眉,“看来言先生很喜欢探戈。”

言亦初嘴角翘起,不置可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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